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金玮菁)养护花草盆栽做居家装饰、美化环境本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情趣。但却有人想不劳而获,把别人家的花草拿到自己家中。日前,经宝山区检察院以盗窃案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蔡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20年11月间,宝山锦秋路一小区连出怪事,居民家院子内的盆栽不见了。难道小区出现了采花大盗?
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查看了小区监控录像,发现采花者都是该小区的租户蔡某。
蔡某常常在小区散步,发现有好几家住户院子内的盆栽都很好看,就动了歪脑筋。她多次半夜到这些住户院子门口,徒手拿走放在铁栏内置物架上、门口柱子顶端、围栏上的杜鹃、荷兰菊、月季、紫竹吊兰、蟹爪兰等盆栽十余盆和空花盆。
那么这些盆栽都做了何用?蔡某对老公说是花钱买的,然后运到了自己位于青浦的家中用于装饰。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偷花看似小事,却也可能触犯刑法,遭来牢狱之灾,切不可因“物小”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