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江区11月16日讯(通讯员 农荟臻)男子黄某“任性”砍毁他人权属林地上的茶果树后,在林地上种植芒果树苗。近日,其被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向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云南富宁县人张某20多年前其将户口转入广西右江区大楞乡某村生活,并在该村“那封”(地名)山上开荒种植茶果树,同时取得该宗林地林权证。2013年初张某返回原籍生活,留下山林交由其妹妹打理。今年4月间,黄某认为张某已返回云南生活,且是外来人,不应取得该山地的林权,遂自作主张将该片茶果树砍掉后种植芒果树苗。经鉴定,被砍茶果树223株,价值人民币6690元。OB欧宝app下载
公诉机关认为,黄某公然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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