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欧宝app下载四男子开山种果树创业为啥却因此锒铛入狱?

发布时间:2023-02-17 20:31:4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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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2日,永定法院采用“3 4”大合议模式审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生态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肖某强、肖某盛、肖某永、肖某南非法开山种植柚子树,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一个月到一年五个月不等刑期,并处7.3万元到4.1万元不等罚金,给付2万元生态恢复补偿金。

  2016年1月,被告人肖某强、肖某盛两人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和林权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合伙在龙岩市永定区仙师镇某山场开山,用于种植柚子树。挖掘机在山上作业了二、三天后,被告人肖某永、肖某南入伙开山种植柚子树。在开山过程中,挖掘机直接把山场生长的树木、竹子勾掉填埋,并将山场开设成阶梯状的平台,将柚子树苗种植在开垦的平台上。

  经认定,被告人肖某强、肖某盛毁林面积40亩,毁坏林木蓄积量27.2立方米,毁坏林木2720株;被告人肖某永、肖某南毁林面积22亩,毁坏林木蓄积量14.96立方米,毁坏林木1496株。四人损毁林种为水源涵养林,林业种植条件受到严重影响。被告人肖某强、肖某盛、肖某永、肖某南毁坏林木的原木价格为14578元。

  被告人肖某强、肖某盛、肖某永、肖某南于2020年3月5日交纳了生态恢复补偿金人民币2万元。

  永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强、肖某盛、肖某永、肖某南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为了种植柚子树而非法占用林地,数量较大,且造成林地大量毁坏,林业种植条件受到严重影响,被告人肖某强、肖某盛、肖某永、肖某南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被告人肖某强、肖某盛、肖某永、肖某南实施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违法行为,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严重毁坏,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肖某强、肖某盛、肖某永、肖某南除了应当负刑事责任之外,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永定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肖某强、肖某盛、肖某永、肖某南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到一年五个月不等刑期,并处人民币7.3万元至4.1万元不等罚金。四被告人共同给付生态恢复补偿金人民币2万元。

  3.国家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实行林木采伐许可制度,采伐林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更新造林。

  6.国家统筹城乡造林绿化,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绿化美化城乡,推动森林城市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家园。

  2.禁止向林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林地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

  1、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领地等农用地大量损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三百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OB欧宝ap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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