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丨强占63OB欧宝体育亩土地种植果树——清!

发布时间:2023-02-23 15:07:3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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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成为常态,村民恶意强占土地为乱一方,势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6月4日,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政法委领导,金秀法院联合公安、检察、司法、消防、林业、OB欧宝app下载医疗、桐木镇政府等部门强制执行一起涉及63亩林地的纠纷案件。因案件重大敏感,金秀县公安局向象州县公安局借调警力合计400人参与此次强制执行。

  2017年3月6日,金秀县桐木镇古院村民委那堂屯村民小组以该镇那马村民委龙正屯村民小组强占本村集体土地为由将其诉至法院。金秀法院于2017年4月6日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经审理查明,2015年8月7日,金秀县人民政府对原、被告的土地权属争议作出了处理决定书,确认原、被告所争议的圆岭91亩(不含已持有林权证的两宗土地面积共44.05亩)林权、林地权属被告所有,百合岭(又称打石岭)63亩林权、林地权属原告所有。被告不服遂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同年12月10日,来宾市人民政府作出《来宾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金秀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书,现该复议决定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告仍然侵占原告的百合岭土地,以致双方涉诉。

  一、被告龙正屯村民小组定于2017年10月6日前自行清除百合岭土地面积63亩内的果树、林木及农作物,并将该土地交还原告那堂屯村民小组;如被告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原告有权自行处置百合岭土地上的果树、林木及农作物,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2017年10月6日前,如本县人民政府或上级人民政府终止或撤销金政行决[2015]10号《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林地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书》及来复政决字[2015]59号《来宾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原、被告双方自愿保持百合岭土地原状;

  调解生效后,龙正屯村民仍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继续强占使用该土地。2017年10月16日,那堂屯村民小组向金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金秀法院执行局调查后了解到,原、被告之间的林地纠纷可以追溯至上世纪70年代,为此还发生过多次群体性械斗事件。

  因该案涉及两屯113户近530人,涉及已种植砂糖橘等经济作物林地面积63亩(果树将到成熟期),案情重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单靠法院警力开展执行,极易再次出现群体性械斗事件。

  金秀法院将案件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并召开会议研判强制执行事宜。那堂屯村民小组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维护,但种植在该林地上的经济作物正值成熟挂果期,为最大限度降低龙正屯果农的经济损失,案件暂缓执行,待龙正屯果农收果出售之后再恢复执行。

  时间进入2018年4月,售果期结束,久未得到执行结果的那堂屯村民心急如焚,但龙正屯村民对此却无动于衷,强制执行再次提上日程。期间,经过县政法多家单位合议,提出一个双赢的方案,即龙正屯村民以土地租赁的形式租用所占用的土地,向那堂屯村民小组交付租金。法院召集双方代表沟通“租地”事宜,被龙正屯村民拒绝,坚决不归还强占之地,部分村民甚至出言威胁,局面再度僵持。

  “尽可能做通龙正屯村民的思想工作,租地的方案是目前最为合适的解决办法,否则,63亩经济林木一旦清理,龙正屯村民损失很大。”金秀县政法委书记彭卫东表示。

  无奈,多次诚意沟通换来的是断然拒绝,金秀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向龙正屯村民小组发出最后通牒。

  今年5月15日,金秀县政法委牵头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林业、桐木镇政府召开会议研究强制执行事宜,经会议研究决定由参会各部门抽调人员,并向象州公安借调人员组成400人警力,于6月4日对龙正屯占用那堂屯63亩林地依法强制执行,清除地上附着物,平整土地,归还那堂屯。

  烈日炎炎,机器轰鸣,在金秀县桐木镇那堂屯与龙正屯之间的百合岭林地上,400名警力将林地圈起并布置警戒,6台大型铲车、挖掘机进场清理,4个小时即将土地清理平整完毕,这起“跨世纪”的林地纠纷落下帷幕。

  此次强制执行行动,金秀县政法委严密部署,多家政法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还给当事人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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