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欧宝近日,固镇法院杨庙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卖树引发的纠纷,经现场监督,争议问题得到解决,案件得以实际履行。
据悉:2019年12月,杨庙乡乔圩村村民乔某经中间人介绍将其在鱼塘四周栽植的杨树以75000元的价格卖给湖沟镇路某,并按程序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
在路某伐除部分树木给付了部分树款后,乔某因担心余下树款不能全部履行到位,便以拦车的方式要求路某将树款全部付清。路某则担心树款如果一次性付清,以后伐树会遇到障碍,遂不同意。双方纠纷经中间人和村干部调和不成,继而引起轻微肢体冲突。经派出所调解,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认可余下树款为44000元,路某立即支付10000元给乔某,待树木伐除后路某分两期付清余款。此后,路某受乔某拦车影响迟迟不愿去伐树,乔某索要后续树款无果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徐从奎庭长认真审查了本案相关材料,鉴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且态度激烈,诉前调解未能成功。庭审前,徐从奎庭长围绕争议焦点,组织双方进行多次调解,分析利弊,消除双方顾虑,最终达成调解意见:路某3日内将树木伐除,当场交法庭10000元,余款24000元3日内交至法庭。
在伐树时,双方因一棵大树四周种植了花生,就是否立即伐除产生分歧,经徐从奎庭长现场调解、沟通,双方同意在花生收获后将该树伐除,同时可暂扣少量树款,纠纷就此得以解决,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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