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西宁供电公司南北山绿化苗木种植及西山绿化灌溉管网(第二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FWLX2313)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8 20:04:5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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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招标人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西宁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并委托青海德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国网西宁供电公司南北山绿化苗木种植及西山绿化灌溉管网(第二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FWLX2313)招标公告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风景园林设计乙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pp电子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pp电子具备园林绿化施工(农业园艺服务)、苗木(花卉)种植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05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电子邮件获取:资格自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需按照附件3格式完整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不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本企业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号:(注:邮件发送完毕后向招标代理公司项目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联系电话),招标代理公司项目经理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08时3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方式为: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各投标人于2024年1月17日08时30分~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电子版(签字盖章PDF版)加密后发送至邮箱:,文件解压密码待开标时一一询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10时00分。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发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方式为:腾讯会议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进入腾讯会议室出席开标仪式,腾讯会议号另行通知。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下列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合同签订时,由中标单位与项目管理单位一并签订该约定,合规约定内容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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