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网宜宾讯(记者 侯云春 赵旭东)12月27日,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宜宾市城镇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暨工作部署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条例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宜宾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建设幸福美丽宜居城市,推进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该条例设“总则”“规划建设”“保护管理”“重点绿地保护”“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共四十七条。
在规划建设方面,明确城镇绿化规划、年度建设计划编制主体及相关要求,严格绿线管控措施,pp电子强化规划引领;确定各类城镇绿地建设责任,严格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实施、绿化植物品种选择、绿化建设质量监管,构建城镇绿化建设全流程监管体系;对城镇绿地地下空间利用、城镇公园绿地建设、道路绿化建设、立体绿化实施、海绵型绿地建设等工作分别细化标准、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城镇绿地生态、休闲、应急等各项功能。
在保护管理方面,要求城镇绿化主管部门定期普查绿地资源并建档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掌握全市城镇绿地家底;完善城镇绿化管护机制,确定各类绿地管护责任,要求主管部门制定绿化养护技术规范、管护责任人依规实施管护;全面加强城镇绿化保护,分别对树木保护方案、修剪技术规范作出要求,并对树木移植、树木砍伐和绿地占用作出限制性规定。同时,对植物病虫害防治、山体和江河岸线生态修复工作提出要求,对六项严重损害城镇绿化的行为设置禁止性规定。
在重点绿地保护方面,要求建立重点绿地保护制度,对功能突出、需要永久保留的城镇绿地实施重点保护;明确重点绿地的名录建立、保护措施确定、规划设计方案批准要求,严格限制用地性质变更、特殊行道树种更换,实施特殊绿地周边建筑规划控制,对重点绿地逐块依法监督管理;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重点绿地保护情况,强化人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