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重要讲话和对青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加快建设生态友好现代化新青海总目标,以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为引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力推动国土绿化工作取得新成果。
稳步推进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成功举办第二届国家公园论坛。国家批准《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三江源国家公园步入高质量建设新阶段;祁连山国家公园巩固提升试点成果;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扎实推进。完成并上报《青海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成立青藏高原雪豹保护联盟、祁连山自然保护地创新联盟,召开青藏高原雪豹保护研讨会。成立青海国家公园示范省战略咨询委员会,切实发挥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国际合作等作用。西宁国家植物园纳入《国家植物园体系布局方案》。玉树隆宝滩成功列入国际重要湿地,曲麻莱德曲源、泽库泽曲和乌兰都兰湖成为国家重要湿地。设立国家公园示范省自然教育基地31处。成立青海省自然文学协会,纪录片《黑颈鹤成长日记》荣获“2023首届中国纪录片优秀长片奖”。设立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学校15所,发布《生态学校评定导则》,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科普馆正式开馆。
省委省政府召开防沙治沙暨“三北”六期工程推进会,建立了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三北”工程六期规划青海省实施方案(2021-2030年)》《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青海片区防沙治沙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实施《青海省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省政府与六州政府签订“十四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构建了防沙治沙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管理责任制。创新防沙治沙模式,明确“2+1+12+N”防沙治沙总体布局。加强项目储备,完成“三北”工程六期第一批18个重点项目申报。完成12个国家沙漠公园动态监测工作。统筹推进“双重”专项、国土绿化试点示范、沙化土地封禁保护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全年完成防沙治沙任务146.18万亩(1亩≈0.067公顷),为年度目标任务123.6万亩的118%。完成“三北”工程退化林草摸底调查,面积为60.71万亩。
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2023年全省国土绿化动员大会,全面总结2023年国土绿化成效,对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全面实施《青海省国土绿化规划纲要(2022-2030年)》,全年完成国土绿化454.72万亩,其中营造林212.99万亩、草原修复治理241.73万亩。完成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任务0.59万亩。开工建设青海省黄河上游一级支流湟水流域西宁段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和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青海省果洛州黄河源头退化林草地修复治理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印发《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东部湟水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东部湟水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林草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全省绿化任务实现了带位置上报、带图斑下达的落地上图管理。完成全省退化林本底评估工作,面积为64.39万亩。实施青藏高原(青海)黑土滩退化草地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全省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到58.12%。
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领导率先垂范,2023年4月18日,与干部群众在西宁市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形成领导牵头、全面动员、全民参与的格局。各地先后开展了“春秋季全民义务植树”“民营企业家光彩林”“政协委员林”等活动,营建了一批志愿者林、国防林、援青林、青年林等“主题林”。不断丰富拓展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稳步推进已建立的29处国家级、省级“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新增4处省级基地。全年多种形式义务植树累计折算1800余万株,参与人数达300万人次。坚持以城区绿化为骨架、乡村绿化为连接,充分利用边角地、空闲地、撂荒地、拆违地等见缝插绿,加快城镇、村域荒山荒地、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等庭院绿化美化。坚持乔灌花草合理配植,推动街头庭院、pp电子村庄道路、休闲广场、空闲隙地、沟渠两侧及周边荒坡应绿尽绿。积极推进4个省级“森林城镇”和6个省级“森林乡村”创建工作,城乡绿化美化统筹推进。
强化部门绿化合力,以“应绿尽绿”为目标,加快推进行业管理区域造林绿化,共同推进绿色城镇、绿色乡村、绿色企业、绿色庭院、绿色校园、绿色机关、绿色营区建设。宣传部门广泛宣传“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成就和经验,大力宣传报道国土绿化的重大意义、决策部署、取得的丰硕成果及先进典型事迹,动员全社会参与国土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省军区和驻青各部队组织官兵、民兵积极营造“国防林”“军(警)民共建林”,主动参加驻地生态治理,促进第二故乡繁荣发展。省总工会广泛开展劳动技能竞赛、“生态保护我先行”等活动,组织建设“工会林”“劳模林”“青海省劳模及郭明义爱心团队中海华公益林”。团省委组织植绿护绿活动300场,动员近1.1万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参与。省妇联以“建设生态文明高地——巾帼在行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国土绿化行动200余场次,创评“绿色家庭”13万户,新增巾帼林4处,种植苗木168.01万株,参与人数达29.34万人次。教育系统组织开展“生态文明教育进课堂”“环保宣传实践”等系列活动,稳步提升广大学生生态文明意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持续拓展城市绿色空间,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6.53%、建成区绿地率达34.2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24平方米(2022年)。水利部门坚持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30项,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0.75平方公里。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强化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和草原保护,整体推进垦区、农村牧区环境绿化亮化。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开展公路沿线绿色景观廊道建设,新增公路绿化里程1197公里,公路已绿化里程达到50790公里。铁路部门以建设绿色通道为重点,切实加强绿化管护,在铁路沿线风沙区段开展风沙治理工作,增设防风沙设施26.63公里。
完善林草长制政策制度和考评体系,建立“林草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林草长+河湖长”联动机制和助理制度。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湿地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公益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层面湿地保护和公益司法协作机制。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发布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组织开展“2023清风”“网盾”行动。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发布青海省第一批乡土树种名录418种,积极开展驯化繁育和示范推广乡土树种60种以上,审(认)定林木良种43个,完成5个草种航天育种。对现存1047株古树名木制定“一树一策”管护措施,实施古树名木抢救复壮。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健全防范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全省打击整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春风2023”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春风2023”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全省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宣传周活动,三个古树群入选全国“100个最美古树群”。联合开展全省森林草原湿地等林草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林草资源领域综合整治。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和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制,全省连续37年无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林业有害生物283万亩,防控草原有害生物2007万亩,全年未发生林草生物灾害。全力做好积石山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林、生态旅游、林下经济、冬虫夏草、中藏药材、藏茶和特色养殖等林草特色产业,积极培育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新业态。印发《青海省沙棘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举办第四届全国虫草大会暨冬虫夏草鲜草季活动、首届枸杞产业发展大会。完成全省有机枸杞基地认定工作,认定企业23家,认定总面积8.3万亩。以特色林果为主的生态产业蓬勃发展,全省特色经济林种植面积86.23万亩,其中枸杞45.89万亩,产量9.44万吨。中藏药材种植面积4.54万亩。
出台《青海省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青海林草工程档案管理规范》等20余项制度和规范,修订《青海省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8个管理办法。举办“林草高新技术进青海”工作推进会暨院士专家座谈会,联合印发《林草高新技术进青海活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16项科技帮扶举措。推广优良品种8个,先进适用科学技术成果22项,建立示范基地11个,建设示范林5850亩,繁育苗木134万株,辐射带动面积达1.14万亩。新获批37项林草标准制(修)订计划,发布实施25项林草地方标准。“青宏杏”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授权。持续加强法治建设,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生态保护司法协作修复基地,出台《青海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青海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纳入省人大立法规划。